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好物]工作手冊-舞台監督篇

舞台監督

前期計劃製作
1.舞台監督的直屬主管為劇目技術總監,如果遇人員調派或執行事項務必與其協調。
2.向執行製作索取劇本,巡迴檔期表,製作進度時間表,合作人員聯絡名冊等相關資料;向技術課領取執行檔案空白表。
3.參與前期各項設計會議,就演出所需製作提供經驗及意見,以利前期製作順利推行。
4.配合技術部門於製作前期進行各演出場地勘查,記錄及更正各相關技術資料於場地技術資料表內。
5.進入排練場地後,確實遵守排練場地使用規定。
6.依舞台設計圖之舞台尺寸,於排練場地板以各色膠帶標示舞台尺寸及舞台佈景配置,必要時尋找尺寸適合之佈景替代,以利排練時摹擬佈景運動。
7.配合製作人及技術指導監督各項製作流程及進度。
8.參與前期排練並記錄導演要求及修改,適時與製作人、設計家、技術指導等相關人員交換意見,以求要求及修改內容能及時傳達,期使演出執行順利進行。
9.於排戲階段進入劇本排練開始,就需參與跟戲及記錄。
10.協助製作課採買小道具。
11.參與各項整排及技排,瞭解各項技術執行所需人力及人員職責劃分。
12.記錄各項導演要求及技術Q點,會同設計家及執行人員共同整合,將決議及及時修改之藝術及技術Q點記錄於各式表格內,以利演出執行資料完整及順利。
13.於演出前會同各部門及各相關人員將所需攜出演出器材及資產,填寫於器材進出名細表內完成清冊整合,並於裝車前會同器材課倉管人員完成清點工作。
14.會同各設計家及各技術指導討論裝台進度及流程,並填寫於裝台演出執行時間表內,於整排時交付所有工作人員,使所有工作人員瞭解參與時間。
15.演出前聯絡及協調場地技術人員,於裝台前一週至二週召開裝台技術會議,決定開會時間後,會同燈光、音響、舞台各相關人員攜帶技術資料及裝台演出執行時間表,與演出場地技術人員召開會議。
*為尊重館方原則,先由行政部門向館方行政單位告知技術會議召開乙事,再由舞監自行與館方行政或技術部門約定裝台技術會議時間。
*因館方技術人員於演出期間,任何之問題都是直接與舞監協調,所以會議時間聯絡就由舞監來進行溝通。
16.於前期製作整排起,將每日工作記事記錄於舞監日誌。
17.演出裝台前需再次與館方技術人員聯絡,瞭節場地技術狀況是否與場地勘察時相符,以防範問題狀況發生。
18.演出前所需準備之資料:
*舞監Q本
*舞台設計圖、舞台製作施工及結構圖
*燈光. 音響、舞台、視訊〔幻燈〕、通訊、服裝、小道具、前台用品等各組器材進出名細表
*舞監日誌、時段記錄表
*舞台執行Q表、懸吊執行Q表、音樂、音效、執行日誌,及其他可能新增之器材執行日誌。
*首演場裝台前20天須將演出執行時間表交予技術總監會簽相關部門確認。
*首演場裝台演出執行時間表須於首演場裝台前2週發予所有工作人員;巡迴場裝台演出執行時 間表則在首演場結束前1週發放。


一、計劃執行
1.裝台前先行舉行開台祈福儀式,再進行裝台工作。
2.監督舞監助理處理工作人員演出期間用餐、住宿及交通問題。
3.將每日工作記事及工作進度記錄於舞監日誌。
4.掌握人員出勤,並記錄於時段記錄表內,以利會計支薪作業及人事考評作業。
5.管制後台人員進出,防止竊盜及意外事件發生,以維後台安全。
6.代表演出單位與館方人員協調一切裝台暨演出時間流程及更改事宜。
7.於每次演出前1~2小時舉行三合一聚會。三合一聚會為演出前行政、表演、技術所有參與人員共同參加的會議,由舞台監督召開,為演出前交換工作心得、交付注意事項、互相鼓勵、及感謝各組辛勞時刻,期使工作精神專注,提高團隊士氣
8.依舞台設計圖之舞台尺寸,於演出場地板以各色膠帶標示舞台尺寸及舞台佈景配置,以利裝台作業之進行。
9.對特別標示之舞台佈景位置加以各色膠帶標示,如為暗場換景或關係人員定位及進出台安全之標示,則改採瑩光膠帶標示,以維演出之安全。
10.配合設計師、技術指導監督及協調各項裝台時間流程及進度,以維進度之順利。
11.於音響執行調音工作完成後,會同導演及音響執行對各演出執行音效訂定音量高低。
12.所以工作人員進館後應告知演員舞台佈景及懸吊相關位置、通道方向、穿梆線、各SPECIAL MARK、及危險注意事項。
13.於各場地演出前,配合各部門檢查一切演出事宜,並舉行技排或彩排,確保演出品質及安全。
14.於演出前完成後台演出工作燈之架設工作,律定佈景存放之固定位置,並標示之,清除通道一切不必要及危險之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15.擔任演出期間一切技術與藝術整合工作,遇到不清楚之問題,需立即與導演.設計家、技術指導等相關人員討論,尋求正確或共識答案。
16.負責演出進行中一切突發狀況〔如停電、技術問題、人員管制、失火 等〕之協調整合處理工作。
17.負責技術裝台零用金使用之控制,任何技術裝台所需購買之材料須先經劇目技術總監或技術指導認可方可採購,不可私相授受將零用金挪為它用。
18.與前台經理確認演出期間觀眾進場、節目開演、中場休息、人員離場時間確實掌握。
19.於每天離開場地前,確實檢查清點貴重器材是否安全收藏,待所有人員離場後方可離去。
20.拆台結束後,請舞監助理記得要求工作人員要將場地復原及打掃乾淨,並親自檢查確保場地清潔及物品沒遺漏。
21.南下巡迴前,會同燈光設計、燈光技術指導及舞台技術指導討論舞台懸吊佈景及燈光桿配置相關問題,並由燈光技術指導及舞台技術指導繪製成圖表,以利裝台順利進行。
22.會同燈光設計及音響執行,於事前與錄影單位開會討論錄影相關事宜,經決議後,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於錄影當天協助錄影工程機器架設事宜。<監督執行攝影組裝拆台工作>
23.與技術總監協調裝卸車人員的分派。

二、執行歸檔
1.於演出結束後,將貨運公司運回之佈景、器材送至倉庫存放,並完成清點交付器材課倉管人員保管。
2.於演出結束後將各式完整資料文件彙整交附技術總監核示後,由製作課歸檔,所需歸檔
文件如下:
*台北、高雄、台南、新竹、台中場地之裝台時間表
*舞監Q表
*舞監日誌
*劇目合作人員評鑑表
*舞監歸檔清單
3.於助理舞監及舞監助理將各部門執行檔案搜集完畢後,將資料交付舞監,舞監審核之後其它部門才算完成歸檔,須審核之資料如下:
*舞監助理日誌、助理舞監日誌及相關執行
*舞台執行Q表、懸吊執行Q表、裝拆台記錄表
*燈光執行Q表、燈光裝拆台記錄表等燈光資料
*音響執行Q表、音效裝拆台記錄表
*視訊(幻燈)執行Q表、幻燈片歸檔造冊
*服裝執行Q表、裝拆台記錄表
*化妝執行Q表、裝拆台記錄表
*小道具執行Q表[K
*小道具執行Q表[K
*燈光、音響、舞台、視訊〔幻燈〕、通訊、服裝、化妝、小道具、前台用品器材進出名細表
*時段記錄表
*請假單
*檢討報告
3.將各場地技術問題及處理應變事宜更新於各場地技術資料表內。
4.於演出結束後,將演出期間執行上發生之錯誤加以檢討或建議,彙整成書面資料,交付技術總監核示後,於檢討會提出檢討報告並交由製作課演出組歸檔。